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5-02-25 公 开 人: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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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20251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03破申1079号民事裁定,受理徐倩、张迎春对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美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221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请新美公司债权人于2025413日(含当日)前,通过“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即“深破通”平台)网页或“深破通”微信小程序登录线上申报平台,获取《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报指引》(下称《债权申报指引》)并及时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申报相关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律师、吴律师;

2.联系电话:0755-826435680755-22167126

3.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工作邮箱:xmzsglr@163.com

关于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线上申报平台获取并详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

 

特此公告

 

 

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告-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须知(含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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