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拍卖通知书

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拍卖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1-20 公 开 人: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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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通知书

 

张帆、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连红、李险峰

2022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京01破申18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兴恒和)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7月7日以(2022)京01破14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核查到中兴恒和名下有六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帆(持股70%)与北京中兴恒和(持股30%);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北京中兴恒和(持股51%);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70%)与北京中兴恒和(持股30%);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高连红(持股55%)、李险峰(持股15%)北京中兴恒和(持股30%)。

管理人拟将北京中兴恒和持有的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持有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持有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持有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网络拍卖,起拍价分别为股权对应的出资金额300万元、255万元、300万元、900万元。若拍卖流拍,每次按照上次拍卖保留价基础上下调20%再拍卖四次如第五次拍卖依然流拍管理人将启动壹元起拍方案,如壹元起拍仍然流拍则将视北京中兴恒和持有的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无价值财产不做处置。

张帆、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连红、李险峰分别作为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对对应的公司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管理人现通知张帆、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连红、李险峰,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8日将此次拍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展示并于2025年2月9日10时至2025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拍卖。张帆、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连红、李险峰分别作为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对应公司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请张帆、广西天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军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连红、李险峰谨慎查看《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并以本人及本公司名义注册京东账号进行参拍保证优先购买权的及时行使。

此次拍卖流拍,每次按照上次拍卖保留价基础上下调20%再拍卖四次,如第五次拍卖依然流拍管理人将启动壹元起拍方案,如壹元起拍任然流拍则将视北京中兴恒和持有的辽宁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中兴恒和北斗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兴恒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云谷北斗卫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为无价值财产不做处置。此后拍卖管理人将不再进行通知,请您自行登录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查看实时进展。

特此通知。

北京中兴恒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20日

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管理人联系(邮寄)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C8

王旭 15030086898

 


附件

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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