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案复工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招募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案复工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3 公 开 人: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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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案复工续建施工单位的

公告

 

2023年10月27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3破申1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2023)闽03破申1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2月4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322破26号《决定书》,决定由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为了推进建峰公司破产清算案工作进程,管理人拟开展“中央名苑”项目(不含六号楼地块)复工续建工作。为此,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招募复工续建施工单位。现将管理人招募施工单位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央名苑”项目复工续建(下称“本项目”)。

(二)建设地点:枫亭镇麟山村。

(三)原施工情况:本项目土地建筑面积总计13440.13㎡,规划建筑面积48553.17平方米。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后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2015年下半年停工至今。项目包括1#、2#、3#、5#楼四幢,四幢楼的主体封顶及外墙砌筑均已完成,部分楼栋外墙的门窗已安装(或部分安装)、部分楼栋外墙粉刷局部已施工,室内局部安装工程已小部分施工;消防部分施工,其他小区水、电、燃气、电信、通风、人防、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未施工。

(四)施工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复工续建直至竣工验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为开展复工所需的施工现场清理、平整、对原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整改、加固、临建及施工需要的临时水电配套等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土建、暖通、水电、通讯、消防、人防、道路、停车场施工等,项目现状由参选单位自行实地踏勘,并根据上述施工目标自行测算工程量。

(五)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40,508,064.00元,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该控制价。该控制价包含完成第(四)款施工内容的费用、原为开展续建产生的造价咨询、安全性鉴定等第三方费用约87万元(测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以及后续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鉴定、检测等费用。

(六)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28日。

(七)验收方式:本项目为续建项目,将采用鉴定方式进行验收。

(八)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募须知

(一)最低现金金额及启动资金标准

因建峰公司缺少流动资金,本项目部分复工续建资金系由相关权利人自筹。续建费用将优先考虑用筹集的现金支付。目前部分权利人已经与管理人签署复工续建费用分摊协议,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的金额暂计10,029,790.62元,根据约定该些款项将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在确定本项目中选单位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相关权利人支付款项。

参选单位报价时,需一并列明最低现金标准(指工程款中需以现金形式结算的最低金额,最低现金标准不超过10,029,790.62元)及启动资金标准(指实际筹集到位的现金未达到最低现金标准时,中选单位同意先行启动项目施工的现金标准)。相关权利人支付到位的现金金额达到启动资金标准时,双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本项目正式开工。

如未能筹集到启动资金且经协商中选单位不同意降低的,管理人有权暂缓或终止本项目。

(二)以房产/包销款抵付部分工程款

除第(一)款所列的现金以及后续可能新增筹集到的现金外,剩余工程款可能需以建成后的房产抵付或由中选单位包销并以包销款抵付。意向施工单位参与招募前应综合考虑以房抵债/包销的可能风险,参与招募的视为接受现金外的差额部分以房产或包销款抵付。具体将采用如下方式:

1.意向施工报价时,应选择采用以房抵债或以包销款抵债,并列明可接受抵债/包销的房产类型(住宅、商铺、车位,至少需选择其中两种;选择三种均可的,遴选时予以优先考虑)及抵债/包销标准。其中住宅、商铺抵债/包销标准不低于2800元/平方米,车位不低于3万元/个。

2.项目复工续建工作启动后,由管理人先行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可处置房产,处置所得用于支付工程款。拍卖将采用如下方式:

1)第一次拍卖底价(起拍价)为评估价的 70%(其中沿街商铺建成后评估价为8363元/平方米,起拍价为5854元/平方米;非沿街商铺建成后评估价为8363元/平方米,起拍价为4098元/平方米;住宅建成后评估价为4838元/平方米,起拍价为3386.6元/平方米;车位建成后评估价为50000元/个,起拍价为35000元/个);如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起拍价低于中选施工单位报价时列明的抵债/包销标准,按照抵债/包销标准确定起拍价。

2)拍卖流拍的,管理人有权降价挂拍,但每次挂拍的底价不低于上一次挂拍底价的80%,且不低于中选施工单位报价时列明的抵债/包销标准。

3)公告期限:第一次拍卖公告期为不少于 15 日,第二次起的拍卖公告期为不少于 7 日。

4)其他拍卖条件或事项,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设定。

3.管理人根据第2项拍卖处置后,如按照中选单位报价列明的抵债/包销标准作为起拍价拍卖流拍或降价至中选单位报价列明的抵债/包销标准时再次流拍的,则该部分房产不再拍卖处置,按照中选单位报价时列明的抵债标准抵付工程款或由中选单位进行包销。

4.中选单位采用包销方式的,中选后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包销标准需按投标标准确定,其他条件届时再行协商确定。

5.以房产抵付工程款或采用包销方案的,抵债或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由中选单位承担。

(三)本项目工程款将采用第(一)(二)款的形式,按下列节点支付:

付款内容/工程内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预付款/整体

施工合同签订且施工班组进场之日起15日内

1.以现金形式支付中选单位报价时列明的最低现金标准的10%。

2.以现金形式直接向原造价咨询、安全性鉴定等机构或已垫付相关费用的人员支付已发生的费用87万元;支付后,视为已向中选单位支付完毕等额工程款。

1#、2#、3#、5#楼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按栋支付)

施工完成且单项验收通过

1. 支付至该部分工程中选价的97%;

2. 根据各单项工程完成顺序、优先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使用完毕后,待管理人根据第(二)款拍卖处置房产取得变价款后支付,或具备抵债/包销条件时以房抵债/以包销款抵债。

1#、2#、3#、5#楼安装工程(按栋支付)

地下室土建

地下室安装工程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

室外工程

供气工程

供水工程

供电工程

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届满二年

1.5%

质保期届满五年

1.5%

注:因本项后续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鉴定、检测等费用,由中选单位按照届时签订的协议,支付给相关第三方中介机构。

 

(四)风险提示

1. 管理人已委托鉴定机构对已完工部分进行安全性鉴定且鉴定符合标准,但本项目自2015年停工至今且未进行日常维护,不排除实际施工时可能需进行场地清理、存在部分已完工程需拆除返工、加固、修复等情形。

2. 第(一)款所述现金尚待正式通知筹集、第(二)款所述房产尚待建成后处置;采用以房/以包销款抵债方式的,可能需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方可抵债/包销,且按照最低抵债/包销标准测算现工程款可能存在一定的缺口、需待后续管理人进一步筹集或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收。上述资金的筹集、支付均需一定的时间,期间可能需由中选单位垫付工程款或可能产生一定的资金成本,且该部分成本将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3. 管理人提供相关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作为参考,但该清单和图纸仅作为本次测算工程控制价的依据。本次遴选以包干价作为结算依据,上述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程量存错漏、各主材、人工、机械费用价格的变化等风险导致的工程造价上涨或施工总价超过中选单位报价的,均由中选施工单位承担。

4.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意向施工单位参与遴选前应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评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清单错漏、人材机变化、增加工程量、资金成本、税费及中选单位对外再次转让抵债/包销房产产生的税费等风险,并在报价时予以考虑。意向施工单位参与遴选并进行报价的,视为同意按本项目现状进行续建,报价中已包含该些可能增加的工程量、资金成本、税费等费用,且后续放弃就此主张任何权利。除包干价外,发包方及管理人不再支付为完成设计图及《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的任何费用。

5. 本项目为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组织开展的项目,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发布,但发包主体仍为建峰公司,工程续建费用由管理人从相关权利人筹集的财产(包括主动筹集和诉讼要求相关权利人分担并执行到的财产)、建峰公司的破产财产(以纳入建峰公司破产财产范围房产应分担的续建费用金额为限)承担,管理人仅负责依法用该财产偿付中选单位施工费用,该财产不足偿付的风险由中选单位承担,不能要求管理人对不足部分承担任何责任。破产项目续建还可能存在其他或有风险,参选单位应充分考量。参与本次招募的,即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续建资金筹集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如后续确需采用以房/以包销款抵付工程款且存在缺口的,将在中选单位报价列明的抵债/包销房产类型(范围内住宅、商铺、车位)范围内,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补足差额。本次列明的可处置房产后续可能发生一定的变化,截止签署正式以房/以包销款抵付工程款协议前,管理人有权以同类型房产替换现已披露的可处置房产(不考虑楼层、方位朝向等问题)。

(六)项目续建相关的税费、抵债/包销房产可能产生的税费事宜由参选单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及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三、报名单位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相应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二)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三)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四)承诺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保障资金;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出现任何因施工单位引发的信访事件。

(五)应具备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能够配合住建部门、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根据工作进度完成工程建设。

(六)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资质等证明文件。

2.参选单位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的书面材料。

5.报价方案(格式自拟,需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最低现金标准、启动资金标准、可接受抵债/包销的房产类型、抵债/包销标准等)。

6.施工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施工计划等)。

7.与本次招募条件相关的其他文件。

(二)报名方式

1.参选单位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按照本公告所列要求准备并提供材料。报名材料一式贰份,不区分正副本,密封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封面应注明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3.参选单位参与本次招募的,应在上述第1项所列期限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100万元保证金(或由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出具的等额履约保函,下同)。未中选的,保证金于评选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转款路径无息退还;中选单位所交保证金,转为项目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扣除各项应扣费用(如有)后按原转款路径无息退还。

管理人账户信息:

户名: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

账号:3505 0163 6307 0000 3247

(三)评选

1.报名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对已接收的相应文件进行初审,未按本公告所列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材料或未支付保证金的,按放弃报名处理管理人不对其材料进行审核

2.管理人将根据第3项评分细则进行评选确定中选单位,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其他单位按照得分顺序轮候备选。前述评分如分数一致的,将按照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中选机构不按照本招募公告签订合同并按时开工,视为违约,其已缴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没收,并由轮候单位依次递补为中选单位。

4.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评分规则

1

全面响应招募基本要求:

1. 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资质要求;

2. 总报价低于控制价;

3. 最低现金标准/启动资金标准不超过10,029,790.62元;

4. 可接受以房/以包销款抵付工程款,且房产类型包含住宅、商铺、车位中的至少两种;

5. 住宅、商铺抵债/包销标准不低于2800元/平方米,车位不低于3万元/个;

6. 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

7. 已知悉第二条招募须知所述事项,并出具书面承诺承担相关风险;

8. 其他本次招募列明的要求。

1. 全面响应招募基本要求的,得50分;

2. 未能全面响应招募基本要求的,得0分。

2

总报价降幅情况

1. 总报价每降低100万元,加3分;

2. 参选单位之间总报价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在第1项评分基础上,总报价最低者加3分。

3.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

最低现金标准降幅情况

1. 最低现金标准每降低100万元,加2分;

2.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

可接受抵债/包销的房产类型

1. 选择以住宅、商铺、车位中的两种抵债/包销的,不加分;

2. 选择住宅、商铺、车位三种均可用于抵债/包销的,且车位数量不低于20个的,加2分;

3. 在第2项基础上,车位数量每增加10个,加2分;

4.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

抵债/包销标准

1. 住宅、商铺抵债/包销的标准以2800元/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100/平方米加2分;

2. 车位抵债/包销的标准以3万元/个为基数,每增加1000/个加1分。

3.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

工期情况

1. 工期较招募要求每减少10天,加1分;

2.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管理人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中选单位评选结果,其余未中选单位不再通知。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仙游县行政中心东附属楼;

联系人:刘浪云,联系方式:18850902329

 

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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