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交接催告函

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交接催告函

公开时间:2024-09-24 公 开 人: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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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津0116破33

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829日作出(2024)津0116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13日作出(2024)津011633号《决定书》,指定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依法履行职责,现就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接管事宜,管理人向您函告如下:

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配合移交该公司的全部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现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2. 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3. 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4. 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5. 有关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 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其它重要资料。

管理人接管前,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若拒不移交前述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管理人将申请人民院对直接责任人依法处以罚款;拒不交接行为导致管理人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还应当向权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函告

 

 

天津福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924

 

附:

1、2024)津0116破53《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2024)津0116破33《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人民法院公告复印件一份;

 

 

 

 

 

管理人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联系人:高嘉琪 17743908623

          


附件

决定书--福众模具.pdf 下载
02 公告(通知申报债权).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1-FB.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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