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申报债权的公示

补充申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1-26 公 开 人: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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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通 知

          2024)林涛破管字第6

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及全体债权人:

2024828日,武进法院根据债权人沈卫全的申请,裁定受理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对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林涛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新增1户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如下:

编号

名称

申报金额

确认金额

核减

性质

9

常州神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935.28

10,364.10

571.18

普通债权

若债权人、债务人对本通知中管理人审定的债权有异议的,请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管理人将予以复核。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视为对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另议。

 

常州林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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