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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1-07 公 开 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冷轧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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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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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7破2号之一

2021年12月15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三鹿水泥厂对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冷轧厂的破产清算 申请,参照《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本案适用快速程序进行审理,并指定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冷轧厂的管 理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冷轧厂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管理人名称: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三期18楼 1812室;联系方式:鲁媛媛18902492625)申报债权,说明 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未 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 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 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冷轧厂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 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2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 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 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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