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17 公 开 人: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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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债权的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根据吴绍洪、张如意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苏0591破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绍洪、张如意对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阳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91破134号决定书,指定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友隽。   

经管理人查询有关债务人的执行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查询债务人职工社保参保情况等。调查得知,截止2024年11月17日,管理人确认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金额为29,495.6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

职工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答复仍然不服的,可以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苏州工业园区乐嘉大厦2820室

 联系人:杨晋懿13771853428、沈志文15962155375

 

 

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17

 

 

 

附件1:

 

苏州特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债权编号

债权分组

债权人名称

职工债权金额

性质

2001

职工债权

吴绍洪

11,784.16 

工资

2002

职工债权

张如意

17,711.44 

工资

小计

29,495.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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