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宣告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公开时间:2023-12-13 公 开 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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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粤52破1号之一

 

申请人: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管理人。

负责人:洪本乐。

2023年4月17日,本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12月11日,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管理人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为由,申请本院宣告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2023年11月22日,本院裁定确认债权人张哲颖普通债权为3993534元。经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管理人调查核实,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

本院认为,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截至目前,也无任何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

二、终结揭东县云路陇上陶瓷工艺厂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邹秋玲     

       陈树城   

       刘伟凯    

 

 

 

        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官助    陈孟彬

       黄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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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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