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分配实施细则暨分配公告

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分配实施细则暨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22 公 开 人: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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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分配实施细则暨分配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425日作出(2023)渝05 破申17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德置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426日作出(2023)渝0599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拟定的《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599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启德置业公司破产财产的实际变现情况,管理人制定启德置业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截至2023922日,启德置业公司破产财产收入合计为8278658.32元,具体组成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是否有优先权

1

52个车位拍卖变价金额

1383780.3

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2

109个车位以物抵债金额

2346960

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3

启德置业公司未涉诉的商业房产(包括公寓、商业、库房)变价金额

3948112

地上部分有建设工程优先权,土地部分无优先权,土地价值为1582798.1

4

启德置业公司办公设备变价金额

8130

无优先权

5

启德置业公司银行存款

7500

无优先权

6

启德置业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垫付的大修基金)

583732.8

无优先权

7

管理人账户结息

443.22

无优先权

合计

8278658.32

-

备注:

1.109个车位以物抵债未变价产生现金,第四次拍卖流拍后,建设工程优先权申请以第四次拍卖流拍价以物抵债,因抵债产生的双方税费均由接受抵债方(建设工程优先权人)承担

2.根据破产程序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谛威资产评报字【2023】第199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企业破产清算涉及商业商务土地使用权价值咨询结果函》,启德置业公司存量商业评估清算价值为845.42万元,存量商业对应的土地评估清算价值为338.92万元,即存量商业评估价值中,土地价值占比为40.09%(土地价值占比=338.92/845.42=40.09%),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其施工建设的工程享有优先权,对土地价值无优先权。

目前未涉诉的商业房产变价金额为3948112元,因此计算出未涉诉的商业房产变价金额中的土地价值为1582798.1元(占比40.09%),该部分财产为无优先权的财产。

3.本次分配的启德置业公司破产财产,为已变价/抵债成功的财产,不包含启德置业公司正在涉及诉讼的财产,就目前正在涉诉的9套公寓及注册资本问题,在本次分配完成后,管理人将继续履职催收、变价,催收回款或变价回款后,管理人将依法补充分配。

二、参与本次分配的费用及债权情况

(一)共益债务及破产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41 条、第 42 条之规定,截至 2023922日,启德置业公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下:

1.已确定金额的破产费用合计172601.9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审计费

53000

建设工程优先权按优先权对应的财产变价金额与已变价全部财产的比例(73.64%)分摊,分摊金额39029.2元,该分摊金额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

2

评估费

25000

建设工程优先权按优先权对应的财产变价金额与已变价全部财产的比例(73.64%)分摊,分摊金额18410元,该分摊金额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

3

破产案件受理费

34875.31

建设工程优先权按优先权对应的财产变价金额与已变价全部财产的比例(73.64%)分摊,分摊金额25682.18元。该分摊金额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

4

破产期间房产的物业管理费

59358.59

车位物业管理费从车位变价金额(优先权对应资产)中支付,商业、公寓的物业管理费,建设工程优先权根据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与该部分房产的评估总价比例进行分摊(59.91%),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的金额合计51827.05元。

5

管理人刻章、开户及执行职务中产生的邮寄费、交通费、差旅费

336

-

6

管理人账户转账手续费

32

-

合计

172601.9

该合计金额中,从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的金额为134948.43元。

2.按预计金额进行预留的破产费用合计1128219.67元(该部分费用均为预计金额,本次分配根据预计金额进行预留,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及确定为准)。

序号

费用名称

预计金额(元)

备注

1

破产财产变价产生的税费

310000

拍卖成交车位对应的交易税,从车位变价金额(优先权对应资产)中预留,预留金额16.5万元;已成交商业对应的交易税目前测算可申请增值税留抵抵扣,土增税等税费预留14.5万元,其中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预留86869.5元。

2

破产期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0000

建设工程优先权按存量房产(包括车位)有优先权部分的评估价值与存量房产整体评估价值的比例(76.88%)分摊,预计分摊金额23064元。该金额从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预留。

3

管理人报酬

238219.67

该部分报酬为无优先权财产对应的管理人报酬,根据《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的预估,最终金额以人民法院确定为准。

4

档案保管费

50000

-

5

处理注册资本问题可能产生的案件受理费

400000

-

6

土地增值税清算可能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

100000

-

合计

1128219.67

该合计金额中,从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预留的金额为274933.5元。

(二)参与分配的债权

1.经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权人及债权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58 条之规定,可参加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及债权金额以债权人会议审核并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为准。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599号、(2023)渝059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启德置业公司破产案裁定确认的债权人共30户、38笔,确认债权总金额为20261156.81元。

具体情况为:建设工程优先权1笔,债权总额15005734.71元;税款债权1笔,债权总额203447.53元;普通债权29笔,债权总额4845367.73元;劣后债权7笔,债权总额206606.84元。

2.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调查、公示,最终确认启德置业公司职工债权共2户,职工债权总额161251.72元。

3.因涉诉暂予待定的债权金额

启德置业公司因涉诉暂予待定的债权共22笔,债权总额为4031164.64元,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三、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14 条的规定,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金额为8278658.32元,具体分配如下:

1.支付已确定金额的破产费用合计172601.9元(其中从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的金额为134948.43元。);

2.按预计金额进行预留的破产费用合计1128219.67元(其中从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预留的金额为274933.5元);

3.在有优先权的建设工程变现价值(现金)范围内(扣除应从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应资产变价金额中支付及预留的破产费用合计409881.93元)清偿建设工程优先权3339212.27元,另建设工程优先权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清偿2346960元,合计清偿5686172.27元,本次分配下,建设工程优先权清偿率37.89 %

4.清偿职工债权161251.72元,职工债权清偿率100%

5.清偿税款债权203447.53元,本次分配下,税款债权清偿率100%

6.剩余破产财产金额合计926965.23元,因启德置业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全部销售完成后(存量房产全部处置完毕后),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届时由税务部门驻场逐笔清算审核、最终确定启德置业公司是否应补交土地增值税),该清算过程历史相对较长,为依法推进启德置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就以上剩余的破产财产金额,本次分配中全部提存,待启德置业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出具后,再依法分配。

四、后续清算工作

本实施细则经公示、报人民法院备案后,管理人将据此开展分配工作。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管理人职责,完善后续清算工作。

破产财产按本方案分配完毕后,就提存的财产、启德置业公司涉诉财产、注册资本问题追回的财产及管理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的债务人有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管理人将依法实施补充分配及追加分配。

五、公示期

本实施细则自2023922日起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期为三天。对本实施细则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实施细则无异议,管理人将于公示期届满后实施破产财产分配。

 

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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