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关于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0 公 开 人: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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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鄂0528破1号之七

申请人: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28日,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终结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接管后,对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核实,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本院2022年8月8日

作出(2022)鄂0528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确认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金额为125110047元(含职工债权金额1401133.18元)。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本

院作出(2022)鄂0528破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本院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2022)鄂0528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认可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分配方案。现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终结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直至破产事务全部处理完毕。

本院认为:本院已依法裁定认可《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进行分配,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现已基本完成,破产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破产管理人另提出其对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后保留管理人相应职责直至破产事务全部处理完毕的方案切实可行,不违背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2022)鄂0528破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

附件

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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