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29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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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BB7D9012D027C523B144D17B93F3CE85 联系方式: 138158086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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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扬州格瑞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对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为(2020)苏1003破申12号,并于2020年7月31日指定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案号为(2020)苏1003破7号。

考虑源盛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前景,同时基于源盛公司股东已计划提出重整申请,且有多家意向投资人已对管理人表达过重整意向,管理人认为源盛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条件。为充分实现源盛公司有效资产价值最大化,确保源盛公司重整成功,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公开招募源盛公司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监督。投资人应当谨慎细致地阅读本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2、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概况仅为管理人前期调查的基本情况,不代表管理人对投资人及相关关联人的承诺。

3、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源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源盛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概况

源盛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2日,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78687835U,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登记住所在扬州市西湖镇经圩村委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林胜盛,登记的股东有3名,分别为山东金骙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70.6667%;林胜盛持股占比21.3333%;林忠兴600万元持股占比8.0000%。

特别提示:

大股东山东金骙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已于2020年12月30日注销。管理人已经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山东金骙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扬州金骙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许明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为(2022)苏1003民初1050号,该案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但是尚未生效。

2、项目概况

源盛公司目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天鹅湾墅园。该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槐泗河北、学士路南。

“天鹅湾墅园”开发独栋22套,联排60套,双拼12套,叠加36套,多层120套,综合楼住宅10套、商业6套、办公7套,多层建有地下车库130个,项目有地下停车位226个。据管理人所委托的扬州苏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扬苏中兴评报字(2022)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天鹅湾墅园”全部房地产(含已预售备案房产)评估价值为¥56,467.00万元,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1日。

房地产项目特别提示:

1)“天鹅湾墅园”项目所有楼栋均已施工完成,未竣工验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2)2021年10月9日,据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查询的结果,已售备案住宅70户,已售未备案4户。

3)据管理人初步了解,其他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销售、以房抵债等情况(包括在建工程抵债)。

3、特别说明

1)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实测为准。

2)本次招募范围所涉工程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存在不同程度的销售未备案、占用、违法建筑,不排除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采取行政处罚等各种处理措施的可能性。

3)该项目工程存在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也存在各种以房抵债情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充分评估项目的现状及风险。

4)源盛公司之前开发的其他项目,可能存在销售后未及时办证等情况。

三、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意向投资人如欲参与本次招募,其计划投入的偿债资金金额,应不少于企业模拟破产清算可能得到的偿债资金金额,模拟破产清算可能得到的偿债资金金额的测算以评估值为基础,考虑资产快速变现,考虑交易税费等诸多因素确定。

3、除重整投资资金外,意向投资人承诺同意向源盛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借款,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该借款作为共益债权,借款的利率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批准同意为准。

4、意向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5、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应具备与源盛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以及与源盛公司抵押权人良好沟通的能力。重整投资人承诺: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3个月内,同意并配合持有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等手续。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破产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者符合全部其他条件,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投资须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交管理人。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意向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21层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18:00截止。

联系人:李律师、仇律师

联系电话:13815808617、15252572661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破产重整投资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决议文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同意对知悉的源盛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投资人签字并捺印。

(二)保证金缴纳、退还及没收规则

1)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的七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及签署保密协议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重整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3)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后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100万元,并需在十日内提交重整投资初步方案,方案需包括投资金额和时间、重整方式等基本内容。报名者,如通过遴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含尽调保证金在内需缴纳不少于500万元的投资诚意保证金并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如下:

 名: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号:8110501011701589233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确定投资人

在公告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原则,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1、招募投资人的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自主选择发布招募公告。

2、多名重整投资人参与遴选报名的,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在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遴选评审,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可根据报名情况选定一至两名备选投资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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