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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26 公 开 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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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泰和集团等172家公司实质公并重整案

关于高碑店、涿州区域共益债借款延期议案

表决结果公告


        2025519日,隆基泰和集团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对《隆基泰和集团等172家公司实质公并重整案关于高碑店、涿州区域共益债借款延期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线上表决,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购房人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52524:00

    截至本次表决截止时间,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及购房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购房人的81.1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0.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表决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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