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8-01 公 开 人: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79次
  • 打印

关于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年5月29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理。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1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担任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无法联系上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人员,在债权申报期间亦无职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调查报告得知,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无劳动争议案件。

综上,管理人认定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为0元。

如对以上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的,请予公示之日起三日内联系或直接邮寄书面材料给管理人(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大道260号三楼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朱律师,18010621355)或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若逾期未提异议,则视为认可管理人认定的上述债权。

特此公示

 

 

 

福鼎茗岩石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