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1 公 开 人:福建建达(南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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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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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25)闽07031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贵华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指定福建建达(南平)律师事务所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620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景龙路188号(绿欧·璟园11幢17号店)3层福建建达(南平)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4200,联系人:胡凯陈欣龙,联系电话:198599882881989009349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以书面(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

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22日前根据债权人确认的送达方式送达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议题审议包括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审查及债权人表决资格审查报告(附债权表)、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收到会议资料后视为参会,并自行查阅会议资料。各债权人请2025年6月27日(含)前表决相关事项,具体见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请全体债权人及时行使债权人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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