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5-08 公 开 人: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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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高传临管字第004号

泗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苏1323破申15号《决定书》,决定对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高传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1323破申1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泗阳高传公司的临时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调查,确定了截止2024年3月29日的职工债权(详见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已确认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自2024年5月8日起截止到2024年5月23日止。

如职工或债权人对临时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临时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58

 

 

附:1.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苏省沭阳县学院路22号新城市商业广场B座四楼,张传浩,15751561129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7楼,裴杰,18705165033。

 

 

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单位

 

序号

职工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

1

王朝乾

280,000.00

2

刘正

131,144.00

3

贾小芹

111,000.00

 

合计

52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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