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二)

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二)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334次
  • 打印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2023乾能破管字第26

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3年9月12日,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乾能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后1户债权人提出异议,另有9户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现管理人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情况、会后债权调整的情况及补充申报债权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的核查情况

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107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83549613.38元

对于申报的债权,根据管理人审查确认的结果,其中债权成立的94户,债权不成立的13户。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成立的共94户,总额为人民币223667443.35元。其中,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1户,优先受偿债权金额5442587.79元,剩余金额为普通债权;税款债权共1户,总额为人民币4206669.32元,滞纳金为普通债权;与税款债权同等顺位的社会保险债权1户,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93.21元;普通债权共92户,总额为人民币213976593.03元;劣后债权1户,总额为人民币40000元。

2、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不成立的共13,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3068444.42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异议及债权调整情况

对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异议期内1户债权人提出异议,异议人为济南市银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对该笔债权进行了复核并作出了调整,调整后确认债权总额为2723516.74元

三、第一债权人会议之后补充债权申报及审核认定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共有9户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总额617146.2元。经管理人审查,成立的债权共8笔,确认债权总额366106.2元,其中3笔债权性质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因仓储合同关系对乾能公司货物享有留置权)的确认金额为210632.73元;剩余5笔均为普通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5473.47元。1户债权人的债权不予确认。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调整和补充申报的债权提交债权人核查,核查期限截至2024年8月19日。各债权人如对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异议的,应当在核查期限结束后3日内(即截至日期为2024年8月22日)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管理人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如对管理人的复核意见仍不服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如核查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管理人将向法院提请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报告。

 

 

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1、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二)


附件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二).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