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05-06 公 开 人: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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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5-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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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各债权人:

现将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电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召开方式

1.会议时间:2021521日上午10

2.召开方式:以网络视频的方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之规定,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相关事项。

二、本次会议内容

1.管理人做阶段性工作报告。

2.表决《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第二次)》。

3.表决《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

三、参会债权人范围及表决权额度

根据(2017)吉01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17)吉01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2017)吉01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共有170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名单及表决权额度详见附件一。

因吉林市蓉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债权金额为待定,故该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但其没有表决权。

除以上171家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因债权金额已经被确认为0,故而无权参加本次以及今后的债权人会议。

四、注意事项

1.2021519日前后,网络会议的运营单位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12368平台,根据各债权人在管理人处留存的联系方式,向各债权人发送手机短信,指导各债权人进行网络调试。请各债权人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能够及时接收短信。网络调试及会议期间,债权人如有关于技术支持方面的问题,请拨打400-810-1866(电话接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3-律师、当事人、破产债权人等互联网产品,再根据语音提示选择3-破产债权人会议)联系网络会议的运营单位解决。

2.因本次债权人会议为非现场会议,故只要债权人在本次会议期间登陆了本人(本单位)账号、行使了表决权,即视为有效,债权人不得再以相关人员未经授权为由提出异议。

五、其他

管理人已在微信上开通了公众号(公众号名称:吉林电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将在该公众号中发布包括资产拍卖公告等在内的信息,请各债权人保持关注。

以上通知

 

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 年 5 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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