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7 公 开 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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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资产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根据债权人张家港市金港龙龙修缮服务队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康公司”或“债务人”)的预重整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9日作出(2024)苏05破申45号决定书,决定对长康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长康公司预重整案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港法院”)审理。202517日,张家港法院作出(2024)苏0582破申177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长康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全面、准确核查长康公司有关资产状况,就资产处置、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制订提供依据,公平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保障预重整程序的高效、顺利进行,临时管理人需招募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长康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和价值评估。现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临时管理人现就长康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开招募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主体资格

()报名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具备出具评估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具备与长康公司资产类型(包括股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相匹配的评估资质;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刑事犯罪行为等情形;

()报名机构与长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报名机构应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排名前二十;

(五)曾经承办过破产重整/预重整案件(承办过上市公司重整/预重整案件、其他类型公众公司重整/预重整案件或债务人资产或债务超过10亿元的重整/预重整案件为优先评选条件),具备较为丰富案件处理经验,对于破产重整案件中所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复杂型债权债务问题、股权类和应收型资产问题等问题有较为成熟的处理方案;

(六)能够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注册评估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受委托后的30个自然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及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报告初稿,40个自然日内出具报告终稿。

二、评估范围及内容

(一)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长康公司启动预重整日即2024129日,最终以临时管理人通知确定为准。

(二)出具报告时间要求: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出具报告初稿提交临时管理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出具报告终稿提交临时管理人。

(三)工作内容要求:(1)根据临时管理人工作需要,实地查勘、盘点及实物盘点后与财务账面资产进行核对,并就长康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包括破产清算条件下的评估值和重整条件下的评估值);(2)对长康公司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单体或合并(若有)偿债能力分析报告。(3)就资产的变价处置给予专业意见;(4)根据临时管理人工作需要,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5)临时管理人要求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评估内容:长康公司名下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包含软件著作权、代码及其配套数据库)、固定资产(不动产及其他名下资产等)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等。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  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专业人员规模、资质、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报价和工作方案(包括拟派驻人员和时间表);

3、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7)上市公司及其他类型公众公司重整案件评估经验的证明材料;

8)拟派出的人员中在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如有)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如有),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及其他类型公众公司重整资产评估项目工作经验的人数及证明材料;

9)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排名及证明材料;

10)承诺函。承诺函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估报价材料的真实性;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监督;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长康公司及其及其关联公司、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中介机构的情形;不以任何形式将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人应提交一式十份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人应最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正式的参选文件。提交的参选文件应作密封处理。参选人可通过现场、快递方式向临时管理人递交参选文件,前述截止时间以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2、参选文件应递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由接收人向参选文件递交人出具参选文件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字。

3、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母律师;

联系电话:15560069116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晨丰公路16082楼长康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三)参选文件的撤回

1、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参选人撤回已递交参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五、评估费用

(一)参选人应当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价函。如未提交的,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选聘。

(二)评估费用的报价应当包括税费、评估业务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成本费用。

(三)评估费用将在人民法院批准长康公司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计划内容予以支付。

(四)如根据本案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需要或后续长康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临时管理人及破产管理人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需进行调整、补充的,或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要求出具更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五)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评估机构的选定采取“竞争评审+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即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确定3家评估机构参加随机摇号。

(一)时间

报名机构须在临时管理人确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评审会采用报名机构现场述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评审流程

1、评审会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报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工作时间、及报名机构授权代表的现场展示及陈述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择优选择投票。

2、经投票,如得票票数位列第三的中介机构多于一家的,当场通过摇号确定第三位列的中介机构。

3、确定位列前三的中介机构名单后,当场摇号产生正式中选机构。

若报名机构低于3家的,直接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只有1家报名的,报名机构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

有意参与长康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招募选聘的,如有不明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母律师,15850181223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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