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误撤】

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误撤】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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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俊博 联系方式: 1320711739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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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2025)鄂0102破申21号决定书,决定对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佳妇产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担任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开展对百佳妇产公司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充分识别百佳妇产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百佳妇产公司预重整案的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2303730000N,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秀珍,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1号,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内容

1.对百佳妇产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2.核查债务人股东出资情况、债务人股东利润分配情况、债务人高管非正常收入情况、债务人六个月内主要负债变动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资产、业务、财务以及人员管理等混同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对被审计单位在资产、业务、财务以及人员管理等混同进行论证并出具财务混同报告;

4.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下属企业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6.根据百佳妇产公司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业务服务;

7.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评估内容

1.对百佳妇产公司的资产以评估基准日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相关资产的价值,并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对百佳妇产公司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百佳妇产公司的抵质押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抵质押财产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资产专项评估报告;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5.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资产或特定事项出具评估报告;

6.根据百佳妇产公司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选的审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二)报名参选的评估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四、报名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2.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项目经验;

2)参与本次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

3)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项目整体报价、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明确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报酬、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方案及思路等。

4.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临时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4)出具的审计、评估意见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5)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5.最近三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请于 2025  3   21 17 时前扫描成“PDF”版本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bjfcglr_sf@163.com,邮件标注要求:审计/评估报名材料+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递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临时管理人确认收件情况,联系方式:王律师,13207117398。

 

评审方法

临时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小组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虑各机构的报价、资质、服务方案、规模、经验等确定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评估机构,并将选聘结果报告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武汉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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