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0 公 开 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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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3)鸿达兴业破管字461

20232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47日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陈联书。

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第三次核查债权表的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一)出席人数及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3家(包括47家普通债权人、5家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以及1家税款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合计19,151,632,989.36元(含有财产担保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5,367,048,417.53元。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8家(包含43家普通债权人、4家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以及1家税款债权人)。

二)表决票回收情况

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采用会后线上及线下投票方式,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债权人需要在收到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后及时将填妥的征求意见表及表决票寄送至管理人办公室或在智慧破产清算小程序上进行投票。截至2024年9月2日17时,共有19家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投票。

债权人出席鸿达兴业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但未按投票规则的要求明确选择“有异议”的,视为同意审议事项,包含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但未按要求投票的,或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但未明确选择“有异议”选项等情形的,均视为债权人同意本次会议须审议事项。

三、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统计

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43票,不同意:5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9.5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4,771,893,096.0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13%。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专此公告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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