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2)苏01破24号--释明公告

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2)苏01破24号--释明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12 公 开 人: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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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1破24号

 

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的申请,于2022年12月29日做出(2022)苏01破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12月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2)苏01破2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蔡庆涛。

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联系人:柏川丽;联系电话:13057638018,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幢23层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印章证照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材料的移交手续,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并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对于怠于履行移交义务导致清算无法顺利进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有责任的清算义务人对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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