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公告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04 公 开 人: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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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11230日,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就债权的处置和变价方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时间为20211230日上午9时至202212日中午12时整。经统计,截至202212日中午12时整,表决结果如下:

一、债权的处置和变价方的表决结果。

债权的处置和变价方的表决议案中应到会债权人数为40人,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数为34人,投票赞成的债权人数为33人,反对人数为 1人,弃权人数为0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为97.06%;赞成人数代表的债权额121370178.4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9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的处置和变价方议案表决通过

二、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草案表决结果。

   1出资人组:应到会出资2,代表股权总额10000元,出席会议的出资人2,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2,代表股权总额 10000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数占出席会议的出资总人数的100%,已超过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总人数的过半数;代表的股权额占权总额的100%,已超过股权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1,代表债权总额15452186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 1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    1,代表债权额15452186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人数的100 %,超过出席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职工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11,代表债权总额368871.73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 11,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11,代表债权额368871.73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职工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职工债权总人数的100%,超过出席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职工债权额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超过职工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税收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1,代表债权总额1700232.11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 1,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 1 ,代表债权额1700232.11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收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税收债权总人数的100%,超过出席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税收债权额占税收债权总额的100 %,超过税收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5、普通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25,代表债权总额129857836.67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0,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19,代表债权额119199019.58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总人数的90.48%,超过出席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普通债权总额的91.79%,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八十四条、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会议关于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草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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