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通知

关于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28 公 开 人:江苏中南玄武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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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通知

2025425日贵院根据南京伍六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庄立军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对江苏中南玄武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日,贵院做出(2025)01029号公告,宣布各债权人债权人应于20255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5631430分。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之原则,积极推进破产清算各项工作,一方面管理人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多种方式向各位已知债权人发送了债权申报通知。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渠道,依法调取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档案、涉诉涉执信息、财务资料等相关材料,全面梳理了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

截至2025527日,虽已有部分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经管理人多方核查及与债权人沟通发现,仍存在部分债权人因因涉及复杂债权债务需要更多时间收集、整理债权申报材料、企业内部决策流程较长尚未完成债权申报的内部审批手续等原因未能在原定申报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特依据法律规定及破产清算工作实际需求,并经玄武区人民法院同意,就江苏中南玄武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进行调整:

1、将江苏中南玄武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613日;

2、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变更为20256201430分。

    特此通知。

江苏中南玄武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间: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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