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26 公 开 人: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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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债权人:

因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前,未能成功招募到意向重整投资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向卫辉市人民法院申请终止豫北化工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豫北化工破产。2024年12月11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781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豫北化工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豫北化工破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管理人提议并报卫辉市人民法院同意,现定于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采用钉钉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债权人收到本通知后请留意短信提醒,会议开始前,管理人将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签到、投票表决链接,请各位债权人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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