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2-09-06 公 开 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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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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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债权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226日作出(2020)02破申1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苏州芬可乐特殊钢模具有限公司对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25日作出(2021)0212号决定书,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程序效率,减少债权人参会成本,以及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根据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经其同意决定于20229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管理人将就《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核查报告》进行报告;债权人需要对债权表进行核查,同时需要对《关于未划转银行存款的处置方案》、《关于柯沂沛之债权的追收方案》、《关于对外债权变价方案的变更方案》进行书面表决。

二、会议文件公示

管理人将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将需审议、核查及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告知全体已知债权人。(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电子邮箱地址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为准,未提供电子邮箱的管理人向其邮寄纸制版文件。

三、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书面方式对债权表进行核查以及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债权人应将填写的《债权核查意见表》、《表决票》签名、盖章后于2022926日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管理人,债权人也可先行联系管理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债权核查意见表》、《表决票》电子版。债权人逾期未将《债权核查意见表》回复管理人视为对债权表无异议,逾期未将《表决票》回复管理人或回复空白票,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管理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滨湖大厦191905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联系人:陶律师,联系电话:18522885798

管理人邮箱:tc_pcglr2021@163.com(字母部分为“腾创破产管理人”拼音小写首字母)

四、表决结果公示

管理人在表决期届满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将债权表核查结果及表决结果告知债权人,并将债权表核查结果、表决结果和相关履职情况书面报告人民法院。

 

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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