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福安市盛恒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5次
  • 打印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各债权人:

2025年5月28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3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对福安市盛恒电器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3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名仕(宁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安市盛恒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至202576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申报债权的证据(如裁判文书、申请执行文书、执行法院开具的执行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三、福安市盛恒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2025年7111030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潭镇进仕东路6号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福安市盛恒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9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送达回证

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2号东城国际9号楼201

邮编:352100

联系人:谢明君13328950878


附件

债权申报附件.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