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30 公 开 人: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619次
召开时间:2025-12-01 09:30
  • 打印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020日裁定受理袁长秀对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1020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现公告通知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

12025112918时前,向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张喆、王威,申报债权联系电话:1510921852218292628614。债权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债权申报邮箱:xgmlssws@xigema.com债权申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2号境商未来中心1506。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传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汉中市菜花田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2025121930(注意: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到现场进行签到)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