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20 公 开 人: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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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1)武汉华鑫破管字第47

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召集下,在人民法院指导下,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下,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1月17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信息网网络视频会议形式顺利召开。现管理人结合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依法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1月17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重整信息网网络会议平台。

3召集人: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重整信息网网络会议平台相结合的参会签到和表决方式。

5、表决及投票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18: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管理人经初步审查,制作债权表。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281位,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73,431,745.04元,截至本次会议表决完成实到债权人172位,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8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973,431,745.04元,出席人员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有:

1审判、法官助理

2管理人团队成员

3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武汉环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4)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冯博宇的代理律师盛捷

5)债务人职工代表刘琦

三、表决事项及会议表决情况

1、《债务人继续/停止营业的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14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0,198,948.86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7.78%,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2、《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消防整改排查方案》

表决结果: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14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0,198,948.86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7.78%,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3、消防系统检测、排查推荐机构》

表决结果: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14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0,198,948.86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7.78%,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4、《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

表决结果: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14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0,198,948.86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7.78%,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5、《债权人委员会组织规则》

表决结果: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14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0,198,948.86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7.78%,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务人继续/停止营业的报告》、《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消防整改排查方案》、《消防系统检测、排查推荐机构》、《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债权人委员会组织规则》项报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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