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2次
  • 打印

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

2025鼎旺破管字第1

202563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5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辛惠香。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711日前向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34层;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75923713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717日上午0900在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法庭召开(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潭镇进仕东路6号)

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此公告。

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十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