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书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1-14 公 开 人: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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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书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购房户: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2023)川0116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5月25日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森宇公司管理人。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工作进程,经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同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森宇公司定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森宇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森宇公司全体债权人将根据申报债权时预留电话号码登录“双流法院火凤凰智破平台”或破栗子工作平台(以届时短信通知确认的平台为准)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表(第二批)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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