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报告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报告

公开时间:2024-08-08 公 开 人: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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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报告

 

2024)优享家破管字32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3年12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1破申7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享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粤01破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担任优享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处理优享家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积极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和债权审核等各项工作。为了便于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了解并监督优享家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职工债权的调查情况公示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法

管理人通过企查查、裁判文书网以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优享家公司的涉诉案件情况,未发现优享家公司涉及劳动争议案件。

管理人通过向税务、社保、公积金部门发函查询,目前,仅有公积金部门向管理人复函。复函显示,未发现优享家公司存在欠缴公积金的情况。

管理人通过接管到的优享家公司的账册资料中,目前亦未发现优享家公司存在欠付公司职工工资的情形。

目前,有2位职工主动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表示其目前已离职,优享家公司欠付其经济补偿金,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该2位职工提供的材料,并结合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资料,发现在相关协议、聊天记录中,该2位职工曾以优享家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出现,故管理人对该2位职工的债权予以确认。

二、调查结论

故经调查,优享家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如下:

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表

序号

名称

金额

性质

1

李家欣

31,500.00

职工债权

2

王钊

65,000.00

职工债权

 

合计:

96,500.00

 

 

若上述人员对管理人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报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报告。

 

广州优享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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