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遴选建筑业企业资质维护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遴选建筑业企业资质维护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2 公 开 人: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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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何俊生 联系方式: 1775550268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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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遴选建筑业企业资质维护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3年8月24日,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522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公司)破产和解的申请。2023年10月8日,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522破19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鉴知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债务人资产安全,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建筑业企业资质维护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

一、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概况

(一)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1537421361

法定代表人:赵德亮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华阳西路2号

注册资本:10136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11-26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叁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众泰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后,未对工商信息申请变更登记,导致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的施工资质不一致,具体以众泰公司实际持有的施工资质为准

(二)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情况

序号

资质名称

发证日期

发证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019-07-02

2023-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19-07-1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016-04-01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5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17:00止以管理人现场、或快递、或电子邮件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报名无效

应标方可选择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13层安徽鉴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律师17755502686;李律师18955548066。

电子邮箱:403062152@qq.com

三、应标方报名条件

1)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应标方应当支付不低于30万元的资质续保证金(管理人鼓励应标方支付超过30万元的资质延续保证金,并将此作为考察应标方资金实力的重要条件),若未中标,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具有近两年内参与破产建筑业企业(破产企业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延续、清算分立、重整的成功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应标方近两年内无被诉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6)应标方须实缴注册资本金,且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若应标方前述其他条件更加突出或应标方主动提供其他增信措施,管理人有权放宽本条注册资金报名条件)。

四、报名材料

应标方应仔细阅读本遴选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文件。应标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2.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3.近两年内在破产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清算分离、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服务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4.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5.支付资质延续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6.应标方需要提供《资质服务方案》,方案中至少包括两部分:

1)两个报价函:

①资质延续、分离达到拍卖条件的服务费报价。该服务费可以按固定收费方式报价,也可以是按资质处置价格的一定比例报价。特别提醒应标方:因众泰公司名下目前无可用资金,故该项费用需由中标方自行垫付,后期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处理。若众泰公司经破产程序无法追回财产或无法变价处置财产,则该垫付资金存在无法清偿的风险,管理人及众泰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作为资质兜底购买方的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700万元,该价格为扣除资质延续服务费后的净得价管理人鼓励应标方兜底报价超过700万元,并将此作为确定中标方重要但非唯一条件

2)资质延续、分离、服务的具体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办理资质延续、平移分立、承担债务人公司、子公司的人员注入、注入人员社保证书等费用、消除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应对处理债务人资质的动态核查、子公司股权转让等。

具体方案内容、格式由应标方自拟

五、资质延续保证金

1.应标方应在报名时支付资质延续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逾期未交纳资质延续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名: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

 号:12252001040031232

2.对于未中标的应标方,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资质延续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中标方若存在资质到期前未能延续、资质分离工作失败不能达到拍卖条件、不签订、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资质服务协议》等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具有单方解除权,且资质延续保证金将作为破产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管理人不予退还,同时管理人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不低于兜底报价的损失

六、中标方的遴选

1.如提交《资质服务方案》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标方仅有1家的,即成为中标方;如提交《资质服务方案》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应标方的企业情况、经济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各项内容进行遴选确定中标人,管理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如应标方提交的报价及《资质服务方案》明显不合理,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第二轮报价的,管理人有权不按上述方式确定中标人,并有权要求应标方进行第二轮报价,以及要求应标方调整、修改《资质服务方案》。

3.如无人报名,则管理人有权通过邀请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方。

七、签署《资质服务协议》

1.经遴选确定的中标方,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其提交的《资质服务方案》与管理人签订《资质服务协议》。具体《资质服务协议》条款由管理人与中标方根据本遴选公告以及中标方提交的《资质服务方案》协商确定。

2.若经遴选确定的中标方未能与管理人签订《资质服务协议》,管理人有权重新确定其他应标方为中标人。管理人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不免除原中标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八、特别说明

1.众泰公司所持有的资质均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应标方应当自行对众泰公司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政策风险,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能否延续、存续及转移等,众泰公司管理人对相关资质到期后能否延续、存续、转移及能否设立子公司、能否进行股权转让等不作保证。

2.截至目前,众泰公司现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股权出质等情形,可能导致众泰公司无法设立子公司或设立的子公司无法完成资质转移、股权转让等情况。故众泰公司管理人不承诺股权转让和资质剥离、转移等能否成功或完成的具体时间,请应标方在报名前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3.由于众泰公司存在失信等情形,后续在信用记录修复、设立子公司、资质转移等方面将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且存在较多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完成资质的转移等。应标方须自行完成信用记录修复、设立子公司及建筑资质的剥离、转移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应标方未及时完成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风险均由应标方自行承担,众泰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标方自行负责完成信用记录修复、设立子公司及建筑资质的剥离、转移,众泰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众泰公司管理人未知的、未披露的、潜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风险等,各应标方应当自行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法律、政策风险。

5.由于众泰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员工均已离职,不存在建造师等职称人员和其他人员,也无相应证书、业绩,应标方需自行配备。

6.如应标方不能按协议约定设立子公司、完成资质转移及股权转让等,应标方支付的投资款、保证金不予退还。

7.请应标方在竞价前自行调查了解众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应标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众泰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现状,自愿承担一切潜在可能发生的风险。

8.众泰公司管理人对竞价遴选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等,仅供应标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及其瑕疵、风险的任何担保或承诺。应标方参与竞价,视为应标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遴选标的的现状以及相关瑕疵、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应标方承担。

9.竞价成交后,竞价遴选标的降级、灭失、贬值、注销、吊销等风险由应标方承担。

10.因众泰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延续工作时间紧迫,管理人先行按本方案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同时管理人将本遴选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有权根据债权人会议意见继续执行本遴选方案,亦有权根据债权人会议意见修改、调整或中止、终止本次遴选

11.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12.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的解释权。在遴选过程中,管理人有权对公告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中止、终止本次遴选

13.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必要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遴选程序。

 

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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