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11 公 开 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725次
召开时间:2023-08-28 09:30
  • 打印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知行破管字第【048】号

2023年6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南京市栖霞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圣戈班汽车玻璃(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电动汽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3年8月28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1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