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参加河北盛华破产重整案专项诉讼工作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参加河北盛华破产重整案专项诉讼工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9 公 开 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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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参加河北盛华

破产重整案专项诉讼工作的公告

 

为审慎、严谨、高效地推进重整工作,尽快实现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河北盛华”)的债务清偿,完成债务人企业重整的目标,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募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制定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参加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的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获得高票通过

现将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简要情况

河北盛华曾是全国氯碱行业骨干企业、全国化工 500 强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有聚氯乙烯树脂5型、聚氯乙烯树脂3型、75%片碱、32%液碱、50%液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等,是一家集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化工企业。

二、工作内容专项诉讼

变更公司登记确认之诉,河北盛华为原告,某公司为被告,其股权登记显示河北盛华在列,但实际其早已合并、改制并清退了河北盛华的股权,但未办理股权注销登记。工作目的为尽快办理股权注销登记,因此费用与实现目的时间高度相关。

三、报名条件

3.1资质要求:依法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应答人近3年(2021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委托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件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业绩。

3.3信誉要求:应答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付费要求:本专项工作无基础代理费,为全额风险代理,根据案件结果及所需时间阶梯式付费,费用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应答人需在应答材料中书面承诺。

3.5应答人与河北盛华无利害关系,以及无不良记录及未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合同模板,其中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

四、选聘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主要根据中介机构的规模实力、资质、业绩、信誉、及报价等七个方面的条件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人。然后管理人与应答人就委托事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磋商一致的应答人确定为成交人。

五、成交人确定、案件分配及委托代理合同签订

5.1 成交人确定:

管理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排名在前并磋商一致的1家律师事务所为成交人;排名在前的律师事务所放弃成交资格的,依次递补。

5.2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

成交人确定后3日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六、应答文件递交

应答材料(报名条件、评分标准等涉及材料)需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标识“参选河北盛华法律服务机构”,其中报价方案须用档案袋密封。于2024年7月26日17:30分前提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梅家营村,邮寄的应当于前一天寄出并保证在前述截止时间前妥投。

七、应答材料评审

管理人定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10:00在管理人办公室进行公开评审,应答人可以自行参加,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无应答人参加的,不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八、联系人

公开选聘方: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工业园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

 编:075000

联系人:李律师

 机:15833993099

 箱: fanzy@dehenglaw.com

    本公开选聘公告解释权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享有。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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