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6 公 开 人:重庆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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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22)人盛破管字第36号

20228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申46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对重庆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盛公司”或“破产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27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人盛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与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对人盛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人盛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63570311G,法定代表人:杨明利,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正街169号1幢10-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执业),物业管理,园林施工(以上项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塑钢门窗制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拍卖资产情况

人盛公司资产主要系商服用房及停车用房,具体情况以管理人委托为准。其中,商服用房一个建筑面积60余平米,停车用房面积约2900余平米。人盛公司不动产所在地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林湖一路215号。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人盛公司拟拍卖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工作内容

1.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查验,调查核实拍卖资产现状、权利瑕疵、转让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固定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整理核对,确认拍卖标的物数量、范围、现状及瑕疵状态、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在相关文件里予以披露;

3.制定拟处置资产的网络拍卖公告及其他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的文字说明、照片、视频等资料;

4.通过现场、网站、微信等方式营销、推介、展示拍卖财产,并接受咨询、引领看样等(*若意向购买方需前往现场实际查看标的物资产状况,辅拍机构无条件配合);

5.协助管理人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交接手续、交付拍卖物及过户;

6.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拍卖辅助工作;

四、竞聘条件

竞聘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

(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核准的经营范围具有能够对应承揽拍卖辅助工作需要的相应资质,具有与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专业人才,具备提供破产财产拍卖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

(五)符合《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的中介机构;

()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比较复杂,发拍前需要辅助拍卖机构派专人协助破产管理人前期调查拍卖资产现状(包括不限于租赁、占用)、权利瑕疵、转让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前期从事的工作量较大。因此承办过相关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的辅助机构可优先;

()须有较丰富的线上营销拍卖经验,此次拍卖已选定“淘宝网”作为人盛公司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

、竞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单位,请于2024年51017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报名并将竞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两份提交至管理人。

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15号7号楼16层;

联系人:王老师18723074647。

(二)报价方式

参选机构提交的《报价函》记载的服务费用为报价费用,本次按照渝高法[2020]13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的百分比报价(如:按渝高法[2020]13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的xx%计收辅拍工作费用),最高收费不得高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规定,高于此标准为无效报价,未按照前述方式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机构失去本次竞选资格。

()竞标材料:

1.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及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等;

2.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辅助拍卖注册证书(复印件)

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拍卖方案:制作并提交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资质情况、宣传情况、付款流程和工作计划等拍卖服务):

5.参加人盛公司破产案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6.报价(含计收标准及收取方式、时间);

7.承诺书,其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严格保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③配合管理人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进行资产拍卖等:④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⑤如果中标单位有无故暂停提供拍卖服务、逾期未对管理人作出的相关决定予以执行等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接受管理人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责任;

8.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评选标准

此次选聘采用综合评选制,最终选聘结果以报名单位过往的拍卖经验、人员配置、资质、工作方案和收费报价(需明确以物抵债等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除最终选聘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服务费用

1.聘用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辅助拍卖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支付方式: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并缴清余款后即时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

3.拍卖辅助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报价范围之内,不再另行计算、支付。

4.如出现流拍、多次拍卖、终止拍卖情形的,委托人始终不承担任何费用。

、选定方式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择优+直选的方式综合比较各报名中介机构响应方案后打分,自主确定得分最高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

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机构,具体评分标准为:

序号

评分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部分(30分)

拍卖成交25分/以物抵债5分

报价需按1.拍卖成交;2.以物抵债两种情况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相应标准分值。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扣完为止。

参选机构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合理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直接作为废标处理

2

服务部分(40分)

40分

1.拍卖方案(20分)
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拍卖服务方案,响应本选聘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
根据具体方案打分,优得16-20分,良得10-15分,一般得1-9分,差不得分。
2.推广策划方案(包含重庆和全国性媒体的线上和线下宣传渠道、能提供的宣传资源等)(20分)针对所提交的推广策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6-20分,良得10-15分,一般得1-9分,差不得分。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供应商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3

在法院系统的入围情况(10分)

10分

入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名单库,且入围法院的数量多者优先。入围法院10家及以上得10分,6-9家得5分,1-5家得2分,未入围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业绩部分(10分)

10分

2020年至今承接的重大复杂房地产项目破产拍卖业务:3个得5分(基本分),不足3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合计最高10分。

提供委托书、拍卖公告等证明文件。

5

人员实力部分(10分)

10分

公司社保参保人数达20人以上且派出的工作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且有房地产破产拍卖项目主办经验。满足以上标准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本项目派出团队名单,团队负责人工作年限及主办经验证明等。

八、签约时间

管理人将在评选出中介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选定的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

、违约责任

选定的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特别事项说明

1.具体拍卖范围以每次拍卖时管理人委托为准。

2.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含差旅费等),管理人不再支付其他的额外费用。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重庆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辅助拍卖机构选聘公告(人盛).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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