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8 公 开 人: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08次
  • 打印

各位债权人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峰药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云峰药业破产清算,并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于2024222日向上海三中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云峰药业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2024312日,上海三中院作出(2023)沪03 84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云峰药业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根据上海三中院裁定的《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截止20241210日,管理人已完成对已经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收社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债权的清偿工作。若后续满足补充分配条件,管理人将继续履行向普通债权人追加分配的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15


附件

关于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