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06 公 开 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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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5-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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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于2021810日作出(2021)0113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爱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心企服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813日作出(2021)01131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李丰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52015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爱心企服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2520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并下载、查看相关文档。手机端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并下载、查看相关文档。债权人自202252014时起可以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进行网上参会。请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当日会议正式开始前重新登录系统并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江苏爱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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