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02 公 开 人: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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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4月22日,贵院作出(2025)闽09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德市精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浩盛金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贵院指定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浩盛金属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对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尽调工作,管理人竭尽办法未接管到浩盛金属公司的财务账簿、员工名册等材料。据管理人对现有掌握的资料分析,浩盛金属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2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如有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合同、工资凭证等)。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的《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载明内容无异议。

联系人:沈女士,15160176575

特此公示!

 

           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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