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信(深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华博信(深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10 公 开 人:华博信(深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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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69日作出(2021)粵03破申104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丁灿彬华博信(深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华博信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2022年6月15日做出(2022)粤03破24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邹芳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后,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调查情况

管理人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债权申报书、单位台账、单位正常缴费明细等材料和相关仲裁裁决书、执行裁定书等,依法确认丁灿彬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笔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481.43元

二、公示结果

本次公示华博信公司职工债权2笔,金额为人民币39481.43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自2022810日至2022819日止。

三、异议事项

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管理人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书面通知异议职工。经复核仍有异议的,异议职工有权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管理人,逾期不起诉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华博信(深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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