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第二批)的公示

关于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第二批)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2-01 公 开 人: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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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钢工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84日作出(2020)黔027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水钢工贸向管理人移交了职工人事档案、会计凭证、劳动仲裁及诉讼资料。20221130日,由于水钢工贸主营业务停止、无业务收入支付职工待遇等原因,水钢工贸与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及自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至20221130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进行了核查。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批)》予以公示。如各职工对《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批)》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可于本公示发出之日次日起七日内(即自202322日起至202328日止)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各职工可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批)》

管理人联系方式:冀萌律师,18586901896;孔令章律师 1868518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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