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1 公 开 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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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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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称“悦途世纪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2024)京01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4日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4年8月2日作出(2024)京0111破2号《决定书》。

管理人经报请法院后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点在房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题为: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管理人作关于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拟通过诉讼方式追缴的情况报告。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现场会议事宜。

债权人系单位的,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为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其他合法资格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之外的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委托律师代理,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债权人系自然人,须提交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特此公告。


悦途世纪南部(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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