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的拍卖公告

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17小时前 公 开 人: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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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的拍卖公告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30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对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标的物简介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芦花台北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权利人为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本次拍卖标的为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具体以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厂区的实物现状为准)。财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7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捌仟元整),具体拍卖标的物内容、数量及评估价格等情况详见附件:中和评报字(2025)第YCV1147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瑕疵情况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且拍卖建筑物、构筑物所占土地的权属不属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2020)宁0105强清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土地的权属归宁夏农垦枸杞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由评估人员、管理人以及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资产看管人员共同实测确定,若测量面积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勘测结果存在差异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量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存货中酿造车间、压滤车间存储的葡萄酒原酒以罐体标签记录数量确定,且因不同罐体储存数量不同、存放时间不一,自入库后存在自然损耗(如破损、变质、渗漏、挥发)以及无法提供罐装当时的证明材料等情况,最终交付数量以交付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存货中部分存货因堆放和计量手段的限制,无法进行准确核查,评估人员、管理人以及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资产看管人员共同对无法准确核查数量及重量的存货进行了暂估,最终交付数量以交付现场实际称重数量或过磅重量为准。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葡萄酒原酒由评估机构委托宁夏菲杰特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并检验,根据宁夏菲杰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Q2025-10-0329至SQ2025-10-0336),纳入本次拍卖范围的葡萄酒原酒的干浸出物、挥发酸及二氧化硫残留量三项指标均符合葡萄酒(GB/T15037-2006)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的规定。本次拍卖对葡萄酒原酒的质量判断直接依据该《检验报告》,未另行检验。

2.上述瑕疵只是管理人暂时知晓的部分,可能还存在其他显性或隐性瑕疵或缺陷,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现状等涉及本次拍卖标的的全部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判断。

3.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18时前(工作时间)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二、拍卖价格、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6,768,000.00元(大写:陆佰柒拾陆万捌仟元整)

竞拍保证金: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增价幅度: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

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8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管理人在上述期间对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解答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有意看样者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有意看样的自然人须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活动,但须在2026年3月27日18时前(工作时间)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委托代理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

3.如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委托代理条件,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不具备拍卖标的经营资质或资格仍参加竞买的,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标的物接收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处理。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3月27日18时前(工作时间)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管理人确认其优先购买权资格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保证金和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锁定该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作为竞拍人应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解锁,竞拍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取费标准和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等费用,具体费用名称、金额和时间由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确定。在买受人支付平台相关费用后,竞拍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3.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用以充抵拍卖成交价款,在扣除竞拍保证金后剩余的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54254601,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05871000007】,支付用途中注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拍卖成交价款”。

4.买受人逾期支付软件服务费、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规则处理。

5.特别说明: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竞拍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金额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竞拍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价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自行查询,可参考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成交手续办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但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而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3楼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处签署管理人确定的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与管理人办理完毕拍卖标的物接收手续。如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移交时的数量、质量为准,买受人对此完全认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标的物存在缺陷、标的物权利争议或瑕疵、第三方纠纷或争议、数量、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引发的一切责任,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买受人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标的物移交时拆卸、拖运、运输设备、存货、原材料、生产成品等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分类、装载、运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逾期签署或明确表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处理。

6.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接收手续,经管理人催告后仍不办理接收手续的,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买受人已接收拍卖标的物,此后拍卖标的物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所有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权属、证照的解押、登记、变更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与拍卖标的相关的全部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罚款、滞纳金等全部费用,管理人给予相应的协助。

十、拍卖标的物相关税费的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为管理人净得价款,一切与拍卖标的相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及滞纳金)和费用(拍卖软件服务费、各类手续费、拆装费、运输费等拍卖标的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2.其他未明确拍卖标的物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竞拍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的,原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程序的撤回、中止及终结

1.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活动,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当拍卖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直接做出拍卖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

(2)在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3.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情况,了解标的现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交纳竞拍保证金,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及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接收标的物、办理权属证照的登记变更并承担产生的相关税费等。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亲自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自行核查拍卖标的物状况,并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无论竞买人是否现场看样,均视为竞买人完全知晓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并已经接受了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以及管理人对该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全部介绍内容,且自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税费等,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内外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资料的完整性、权属证照能否顺利办理等拍卖标的存在的问题不作任何保证,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资料、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认真调查、研究,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本标的实物及权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已知及未知的任何瑕疵、责任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所披露的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情况、权属争议、税费承担、权属变更等内容,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及拍卖成交价款,建议竞买人理性参拍。

以上《拍卖公告》,敬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根据实际情况理性参拍。如竞买人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拍卖公告》内容全部知悉、理解和接受。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报名咨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3楼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人:毛巧凤律师 18795317617 杨小龙律师:18709508865

监督电话: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杨远慧法官 0951-6922313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拍卖须知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30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的拍卖公告》),竞买人须知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知悉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按现状整体拍卖,具体详见附件。标的物相关瑕疵、风险等以《拍卖公告》内容为准,且管理人提示的内容可能存在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形,不能保证包含拍卖标的的全部风险,可能还存在其他风险,请竞买人务必认真调查核实,理性参拍。如竞买人参加竞买,则视为自愿承担与本次拍卖相关的一切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五、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六、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拍卖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不得更改,请谨慎填写。如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确切,导致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息退回。

十、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更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内容,并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为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仅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以及关联费用。

十二、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30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依照拍卖公告追究其责任,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三、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以上《拍卖须知》,敬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根据实际情况理性参拍。如竞买人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拍卖须知》内容全部知悉、理解和接受。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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