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修订)

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修订)

公开时间:2024-11-18 公 开 人: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63次
  • 打印

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修订)

 

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悦时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2024)黔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4)黔01破22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丰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圣悦时光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圣悦时光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召集,在法定期限内召开,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小一法庭。会前,破产管理人通过现场以及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1户,债权总额为162815.9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0元。实际到会债权人为1,代表的债权总额为162815.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圣悦时光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100%;同意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162815.9元。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

就《关于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议案》,全体债权人表决选择“不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垫付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100%同意垫付的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162815.9元。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监票人: 刘聪              

统票人: 覃孝梅

        

 

             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1 贵州圣悦时光娱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修订).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