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招募投资人公告

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8 公 开 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15次
联系人: 刘律师 联系方式: 186108817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1-04 17:00
  • 打印

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招募投资人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5日裁定受理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顺达”)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1日指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为最大化地实现恒益顺达的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管理人现发布招募邀请,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恒益顺达概况

恒益顺达于2016年3月11日经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兰东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MA0046G15M,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至2036年03月10日。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1号院7号楼5层2单元509-2区;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销售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工商登记信息公示的恒益顺达的股东及出资比例为:自然人兰东山认缴出资5万元,持股比例100%。

二、 恒益顺达概况

恒益顺达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于2019年购进多辆自卸货车,后因三年疫情影响,物流运输行业进入前所未有的“寒冬期”,市场低迷缺乏活力,致使恒益顺达业务大幅下降,无法通过业务及时回笼资金覆盖债权,从而陷入业务危机。

恒益顺达所处行业属于货运物流行业,目前货运物流业需求在持续增长,政策支持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公司深耕属地市场多年,依托区位优势与合作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可锁定区域基建项目订单,形成“建材供应-工程运输”闭环。公司持有长期有效的运输道路资质及29辆自卸货车,在车队规模上具有一定优势,且能快速重启运力并且自恒益顺达成立至今累计带动就业超200人次,历年纳税总额逾300万元。

恒益顺达拥有现成的道路资质、自卸货车,具备较好的经营条件。如重整投资方注入资金,可快速产生收益。

三、恒益顺达资产状况

(一)公司主要资产及评估价值:

(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2)自卸货车

恒益顺达名下有29辆自卸货车,从管理人接管的评估报告显示每辆车评估单价为86,776.94元。故29辆自卸车按该评估报告价值为2,516,531.26元。

如在重整期间对上述资产确有再次评估的必要,管理人将重新选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信贷失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扣除其现有债务之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仍高于3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须保证投资所需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货运物流行业的或者与恒益顺达具有业务合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配,且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上述条件。

5、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同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意向书的内容包括不限于企业介绍、股权架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投资金额及方式等内容。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3、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授权期限、被授权人名称、职务及联系方式,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提交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意向投资人为存续三年以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拥有与投资规模相应的资信及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

6、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承诺书,承诺投资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信贷失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7、同意对知悉的恒益顺达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

意向投资人应最迟于2025年1月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遇有特殊情况,管理人报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2、报名材料递交方式

请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570033965@qq.com,并联系管理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610881711,确认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等事项。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递交的材料情况,对意向投资人展开反向尽调。

(四)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提交投资意向书及相关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视为报名成功。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48439200445152

(五)签署保密协议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索取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资产负债情况等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自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结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或尽职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方式、资金投入安排、债务人债务偿还方案、未来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员工方案、管理团队方案等。

投资人若未进行尽职调查,仍愿意按照恒益顺达现状参与重整投资的,视为投资人对恒益顺达现有资产负债的情况、瑕疵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的全面知悉和了解。该类投资人应自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七)重整投资人及其重整投资方案的遴选

1、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并按上述规定向管理人提交对恒益顺达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收到多家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对多家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给出完善方案的建议。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多家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债权人会议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并拟定恒益顺达变更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本次投资人招募,若最终只有一家投资人报名且报名成功的,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尽调后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该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并拟定恒益顺达变更的重整计划草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八)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规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保证金,取消投资人遴选资格;

2、投资人报名成功后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期间,明确向管理人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

(2)投资人自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

(3)投资人自愿不开展尽职调查,自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4)在重整投资人评审遴选期间,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5)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拟定的变更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最终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的,管理人在审核上述情况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投资人无息返还保证金。

3、投资人通过评审遴选最终被确定重整投资人时,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谈判并签订《重整投资合同》,且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合同》拟定的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认可后,其报名缴纳的保证金主动转为重整投资对价的一部份。若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认可后,投资人反悔不履行《重整投资合同》,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恒益顺达破产的,其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予以全额没收,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其他

1、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恒益顺达投资人的要约。

2、管理人提供的恒益顺达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和进行审慎决策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另行协商后确定;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