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4 公 开 人: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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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律师、吴律师 联系方式: 1878669542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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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作出(2025)黔01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雅科技公司”或“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于2025年11月11日指定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经初步分析认为拉雅科技公司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为挽救企业价值,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B4组团)4号楼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8MA6DPGXC8T,法定代表人:李旋峰,注册资本:1136 万元,营业期限为2016年1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B4 组团)4 号 楼 1 层,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金属制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心资质情况

目前公司已停产,但具备恢复生产的基础条件。公司持有以下有效医疗器械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目前,拉雅科技公司拥有血糖仪设备及血糖试纸生产线 2 条,有“雅册”血糖仪 604 和 602 两个型号产品,同时,公司具备与产品生产销售相关的专利设计、商标等知识产权。具体注册证信息如下:

1.血糖仪医疗器械注册证(黔械注准20232220004):涵盖LM-60401N等8个型号血糖仪,适用于血糖监测,有效期至2028年2月13日;

2.血糖试纸(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黔械注准20232400005):包含LY-11型试纸及质控液,与血糖仪配套使用,有效期至2028年2月13日;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黔药监械生产许20230002号):许可范围为Ⅱ类生化分析设备、体外诊断试剂,有效期至2028年2月14日。

(三)业务及生产基地情况

拉雅科技公司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B4组团)4号楼1层,自主研发了“拉雅芯”医学模块,目前主要应用在血糖仪产品,拥有血糖仪设备及血糖试纸生产线,自行生产销售血糖仪及配套试纸,已建成完善成熟的厂房、实验室等全套生产基地,具备即时恢复生产的硬件条件。

二、重整价值分析

1.资质完整:持有血糖仪及配套试纸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资质链条完整,符合医疗器械行业准入要求;

2.生产能力成熟:生产基地硬件设施齐全,可快速恢复批量生产;

3.法律风险低:公司目前暂无对外被诉、被执行案件,历史债务清晰可控;

4.股东支持:原股东愿意退出,为投资人受让股权扫清障碍;

5.市场潜力:糖尿病监测器械国内外市场需求稳定,公司产品具备市场基础。

三、投资方式

本次重整拟以股权收购为核心方式(受让公司100%股权),具体方案可根据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洽谈后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股权收购、股权+债权组合投资、其他合法合规的重整模式。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存续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财务实力: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资金实力,能承担重整所需资金投入;

3.行业经验: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4.信用记录: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合作意愿:接受管理人尽职调查,能积极配合重整程序推进。

五、尽职调查与保证金

(一)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后,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尽职调查申请,意向投资人需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尽调,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获取的公司信息仅用于本次重整投资分析,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二)保证金要求

意向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转账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备注“拉雅科技公司重整投资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入选投资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重整计划获批后转为投资款;若未入选投资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意向投资人入选后无故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六、报名材料要求

1.《重整投资意向书》:明确投资意向、初步方案等;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财务证明: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

4.信用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或承诺函;

5.行业经验证明:相关资质证书、项目合同等(如有);

七、联系方式

名称: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吴律师,电话:18786695429、1768402056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中心B2座24层

八、特别说明

(一)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载信息为管理人初步披露情况,可能与客观情况存在偏差,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尽调结果及法院裁定为准;

3.管理人不对公司投资价值或收益作任何判断,投资人需独立判断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公告效力

1.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告内容、延长或终止招募期限;

3.本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清算转重整之日起生效,本案最终未能转为重整程序的,本公告不产生效力,管理人及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对获取的公司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积极参与,共促企业重生!

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11月24日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为意向招募,具体重整方案以最终签订的法律文件及法院裁定为准。

附件

20251124_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_2-7.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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