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0104破1号公告

(2024)吉0104破1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1 公 开 人: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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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吉01041

 

本院根据申请人金的申请裁定受理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2月2日前,向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0层,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13894857665,邓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最后分配方案前补充申请,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吉林省魔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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