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09 公 开 人: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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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5年1月13日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装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粤03破82号),并于2025年2月21日指定湖南旷真(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浩天装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当前对浩天装饰公司的接管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为浩天装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浩天装饰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资料情况

(一)浩天装饰公司基本情况

浩天装饰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4701830L,营业期限为自2000年8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同乐社区北环大道10022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铝合金及不锈钢制品的设计;建筑装饰产品的研发及信息咨询、品牌形象策划咨询、教育培训咨询;建材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策划;经营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家具的设计及装饰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智能家居开发,工程施工技术咨询(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管理人接管到浩天装饰公司2006年至2023年会计凭证20余箱,具体可联系管理人查看。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为《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中的机构。

2.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一宗破产清算或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以委托合同、审计报告正本为据);报名单位至少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3.报名单位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项目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5.报名单位与浩天装饰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情形。

三、审计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审计范围

审计机构以2025年1月13日(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为基准日,对浩天装饰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基于浩天装饰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破产程序的特点,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包括:

1.对浩天装饰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审查浩天装饰公司与其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包括发生额、往来余额),并对是否存在股东转移或侵占公司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发表意见。

3.审查浩天装饰公司与其对外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关联公司及其他各方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情况。

4.对浩天装饰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5.对浩天装饰公司的应收类款项采取积极的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诉讼仲裁等工作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

7.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二)承诺事项

1.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能够为浩天装饰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2.审计机构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可以于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

3.人民法院、管理人、浩天装饰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浩天装饰公司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中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四、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中的审计费用标准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最终以合同约定并报请法院同意后的金额为准。本案审计费用于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五、特别说明

1.违反约定期限提供审计报告,每逾期一天审计费用扣减万分之五。

2.审计机构未经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管理人有权更换审计机构。

六、报名方式

1.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于4月13日24时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2.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律师,18875256362。

3.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秘书,联系电话:0755-82529804。

七、选定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应当在收到选聘结果的3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审计机构的简介、资质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与办理本案审计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等。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

5.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计算标准及可协商最大折扣)。

6.审计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的承诺,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八、其他事项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5年4月15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

2.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采用现场摇珠方式选聘机构,并由当值机构现场监督。

3.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第七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后任。

4.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5.被选定机构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格式版本《委托协议》,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6.管理人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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