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8-25 公 开 人: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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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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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鲁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 年8月20日指定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担任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人民法院通知安排,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会议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会议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建宏国际大厦7楼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701室联系电话:张律师,18317699289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按时参加会议,并携带以下材料:

一、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5.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1.债权人本人身份证明;

2.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为便于会议组织,每家债权人原则上限一人参会。参加会议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安排,按会议议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

平顶山鸿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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