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10 公 开 人: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84次
召开时间:2026-04-27 09:00
  • 打印

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德保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德保泰石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25年6月18日,德保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桂10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保泰石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25年12月5日,德保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桂1024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德保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德保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召开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审议表决《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具体事项与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赵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18377139627;邮箱:18377139627@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B29栋101号)。

特此公告

广西德保泰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