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履行清算义务通知书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履行清算义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3-03 公 开 人: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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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履行清算义务通知书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股东及配合清算义务人员(含董监高人员):

2025年2月1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分公司对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2月27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24破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的张艳律师担任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有关破产清算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不得隐匿、转移债务人财产;

()不得就债务人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其他配合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的工作。

二、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1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以现场+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若会议时间地址及方式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添加管理人微信微信号:15860497509以便进入债权人群

三、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五日(休息日除外)内,前往管理人处配合调查,并向管理人提交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如下物品及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企业的全部权证资料;

2.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全套印章;

3.财务账簿、债权债务清册、职工名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涉诉涉执行文书及其他重要文书资料;

4.财产明细表及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不限于货币、实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

5.银行账户明细、密码及U盾等。

6.证明履行出资完毕的证据材料等

特此通知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9号楼6层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施建东律师,联系电话:1586049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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